河北省技师学院2005年成立。连续承担了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实施。2012年继续承担1000名免学费扶助生的培训任务。
※资助对象
城乡家庭经济困难,年龄在15周岁至22周岁之间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、有就业愿望的子女。
※扶助生的待遇
扶助生学制2年,学习期间学费、住宿费、书本费、公寓备品费等全部由政府承担,并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/年,扶助生学习期满、成绩合格,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,核发“河北省技能扶助计划培训合格证”、“河北省技工院校毕业证”,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”。我校负责扶助生的推荐就业和跟踪管理服务。 |